福建省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
宁德、莆田市强化“两违”治理联动机制
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及上下协作联动,近日,宁德、莆田两市均出台相关规定,加强联动。宁德市治违办下发了《各县(市、区)城区“两违”综合治理部门协作联动意见》,要求:一是各县(市、区)加强城区日常巡查执法,依法拆除各类在建违法建筑。对城区住宅小区各类在建违建,经劝阻无效或无法入户的,供水、供电单位应及时对相关用户停止提供服务;同时,函告房屋登记机构对其产权采取不予办理转移、抵押登记等限制性措施。二是利用违法建(构)筑物从事经营活动的,环保、卫计、建设、消防、食药监、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得给当事人核发各类许可证照,工商部门应依法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工商登记。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强制拆除“两违”,需要供电、供水、供气、通信、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配合的,由各县(市、区)治违办通知有关单位不得提供供水、供电、供气等服务,对已提供的服务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。三是对公安、发改、监察、林业、水利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在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做出了相应规定。
莆田市完善了相关制度:一是出台“两违”综合治理部门工作职责清单。明确各县(区)政府(管委会)、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村(居)民委员会、社区和物业、各级治违办和国土资源、城管执法、规划、住建、公安、财政、效能、文明办、工商、税务、卫生、文化、安监、消防、宣传及水、电、气等部门主要职责,健全网格化管控机制,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。二是拟定“两违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意见。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,加大查处问责力度,做到既查事又查人,既查失职渎职,又查“两违”背后的腐败问题。三是出台完善“两违”综合治理月考评办法。将治违工作列入对下级政府、部门工作检查考核、绩效考评及文明单位创建项目。
罗源县巧用“加减乘除”法 推进“两违”综合治理
2016年以来,罗源县巧用“加减乘除”工作法推动“两违”治理。一是“加”强领导,全面部署。年初,罗源县政府召开治违工作部署会,调整了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,并将年度拆违任务量分解下达各乡(镇),要求各责任辖区尽早部署,力度不减,务求全胜。二是广泛宣传,“减”去工作阻力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及下村宣传等多种渠道,灵活运用群众听得懂、能理解的语言,广泛宣传“两违”相关法律法规,为“两违”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三是“乘”势推进“两违”治理工作。结合新增“两违”治理专项行动、创建“无违建”示范点等活动,集中清理一批群众反应强烈、社会影响恶劣的“两违”建筑。四是“除”掉矛盾隐患。加强与公安、司法、信访等部门的联系,完善应急处置方案,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防止矛盾激化,化解矛盾纠纷。
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实施“一图双责三查”治理“两违”
一图: 五天工作路线图。区治违办将案件派发单以信息的方式,转发到各包片领导、工作人员,或发送到街道“两违”办微信群。街道“两违”办公室对区治违办派发的案件进行编号登记。案件派发当天或第二天,由街道治违办包片人员牵头,组织工作队、各村居土地协管员、城管执法中队包片人员一同到现场核实,开具制止通知单,将案件现场上传市“两违”平台。双责:网格治理责任+效能问责。街道分为7个网格,每个网格配备街道治违管理员和村(居)治违协管员各1名,按照规定时限,负责对网格片区的“两违”现场核实、上传平台、督促自拆、办理和报送反馈手续,对未能按时办理的网格员,对照《凤凰山街道“两违”办理工作问责制度》实施效能问责。三查:日常巡查+现场执法督查+拆后复查。为有效地遏制违建的苗头,街道和村(居)加密日常巡查次数;节日期间重点巡查,做到分工负责,分片包干,不留死角,发现一起,制止一起,处理一起。特别是加强拟改造片区、高层建筑顶层等重点区域“两违”情况的管控。街道把拆后复查工作列为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,要求网格员即时跟踪拆后情况,制止违建户“躲猫猫”心理。
【工作动态】
1、莆田市“四个坚持”推进“两违”拆后土地利用。一是坚持权责统一。实行拆后土地“一宗一档”。二是坚持规划引导。严格按照相关规划要求确定拆后土地用途。三是坚持分类实施。根据用地情况和实际条件分门别类,做到“宜耕则耕、宜建则建、宜绿则绿”。四是坚持民生优先。对于符合规划的拆后土地的利用和处置,重点用于民生类、基础设施类和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产业类项目建设。
2、长乐市先后出台了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用电报装申请的通知》、《关于用电报装申请审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等工作制度,对新增用电申请建筑物合法性一律予以审核,强化源头管控,力争从源头制止新增违建。2015年11月以来,退件75宗,限制对违建户的供电服务,初步实现了从源头上打击违建的势头。
3、将乐县黄潭镇“三个加强”推进无违建工作。一是加强宣传。整合宣传资源,加大宣传力度,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,多方式、多层面、全方位宣传“无违建”。二是加强管控。完善巡查发现、即时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。 三是加强结合。结合一事一议、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,做到一体推进,实现工作效益和成效的最大化。
4、为进一步有力打击企业为了私利违法占地、违章搭建行为,有效遏制新增“两违”萌发势头,沙县“两违”办组织住建、国土、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城区范围内金沙园、金古园、海西生态新城三个开发区企业“两违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,截止目前,共发现企业新增“两违”行为5起,拆除违法建筑面积800多平方米,违法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。